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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宜蘭大學環境工程學系徵聘「專任教師」公告 (延長收件至113年03月31日(日))

一、徵聘職級:專任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1名。

二、資格條件:

(一)獲國內外大學環境工程相關領域博士學位,具環境工程相關領域(大氣淨零與碳 排、環境循環永續、智慧環境工程等)研究專長,有跨領域能力者為佳。

(二)具英語授課能力者。

(三)具產學合作或執行計畫(研究)等經驗尤佳。

三、工作內容:

(一) 教學:教授淨零工程、碳淨零規劃與管理、環境循環永續等相關課程及本系其他相關課程。

(二) 研究與服務。(如淨零工程、永續特色研究、協助學士後專班課程開設、招生工作、外籍生指導等。

(三) 新聘教師須配合本系課程授課,並應協助學院特色人才培育相關教研工作。

(四) 其他本校行政業務協助之安排,如大學社會責任、永續發展、淨零永續與碳中和推動工作。

四、應徵資料:

(一)必繳資料

1.簡歷(含個人履歷、著作目錄、研究方向、可教授課程與中英文課程綱要說明)。

2.學歷證件影本。

3.重要著作影本(抽印本)或已出版具公信力資料庫論文(請加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)。

4.具英文授課(含外籍生指導)能力,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說明。

5.推薦函二封。

(二)選繳資料(無則免附)

1.教師證書影本。

2.現職聘書影本。

3.曾執行或共同執行過計畫(例:國科會等)或產學合作相關文件。

4.其他有利評審文件。

五、收件截止日:即日起至113年3月31日(星期日)前(郵戳為憑)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以限時掛號寄至:260007宜蘭市神農路1段1號國立宜蘭大學(環境工程學系)楊小姐收(請註明應徵專任教師職級)。聯絡電話:03-9317577、E-mail:ev@niu.edu.tw。

六、擬起聘日期:113年8月1日起聘。

七、備註:

(一)應徵經初審資格符合者,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到校參加面試及英語試教;若應徵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,經初審、面試通過,先送外審通過後,方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。

(二)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,不予受理(書面資料不退還),經錄取者專函通知。

(三)新進教師獎勵措施:新進教師每學期得申請減授鐘點3小時,到校三年內獲政府機構研究型計畫補助者,每案最高額外補助50%經費。

教育部大專教師人才網

https://tjn.moe.edu.tw/EduJin/Opening/Detail?num=21418

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-事求人-機關徵才項目明細
https://web3.dgpa.gov.tw/want03front/AP/WANTF00001_1.aspx?work_id=%7e%ef%bc%83%ef%bc%83%ef%bc%84%ef%bc%83%ef%bc%84%ef%bc%a0%ef%bc%84%ef%b8%bf%ef%bc%89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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