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目標
教育目標
1.能善用科學原理、現代技術及環工相關知識,以解決環境工程與環境相關問題。
2.追求更深層知識並具備終身學習與多元發展之精神。
3.培養學生對社會具有責任感跟使命感。
4.能積極配合團隊以達成共同之目標。
5.具備獨立思考能力與國際觀。(研究所適用)
學生核心能力
1.具備基礎學科素養與知識。
2.具有操作實驗及運用數據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3.具有設計相關環境工程單元或程序的能力。
4.具有發現及解決環境工程相關問題的能力。
5.具有團隊合作及有效溝通的能力。
6.具備資訊分析及創新整合的能力。
7.具有國際環境關懷及持續學習的能力。
8.具備環境倫理、人文素養及社會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