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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目標

教育目標

1.能善用科學原理、現代技術及環工相關知識,以解決環境工程與環境相關問題。
2.追求更深層知識並具備終身學習與多元發展之精神。
3.培養學生對社會具有責任感跟使命感。
4.能積極配合團隊以達成共同之目標。
5.具備獨立思考能力與國際觀。(研究所適用)

 

 

學生核心能力


1.具有環境工程相關的基礎知識。 
2.具有環境工程相關之專業知識。 
3.培養學生對社會具有責任感跟使命感。
4.具團隊與溝通能力。
5.具備自我提升與獨立研究發展之能力。(研究所適用)